(二)探索符合新形势新要求的国际合作新路径

依托重大科技基础设施、大科学计划集聚国际顶尖创新资源。依托怀柔科学城,推动大科学装置面向全球开放共享,围绕物质科学、空间科学、生命科学等基础研究领域,发起国际联合研究项目,集聚国际知名科学家和团队资源,打造具有国际影响力和国际资源吸附力的创新综合体。加强碳达峰碳中和、粮食安全、公共卫生等共同关切领域的国际科技合作,主动发起或参与国际大科学计划,为应对全球挑战提出更多“北京方案”。

以科技抗疫创新成果为切入点推进卫生健康领域国际科技合作。围绕疫情防控、高等级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管理运行、国际临床试验、疫苗药物推广应用等方面加强国际合作。加强与国外医疗卫生机构在卫生政策和管理方面的交流,推动在新发突发与重大传染病防控、人口老龄化、中医药、脑科学等领域务实合作。

加快集聚国际创新资源。持续吸引国际科技组织、行业联盟、外资研发机构、跨国公司、国际科技服务机构等创新资源在京集聚发展。加快集聚国际科技服务资源,提升知识产权服务国际水平,提供海外知识产权服务。支持影响力较大、创新理念先进、资源整合能力强的跨国外资企业在京建设形式多样的开放创新平台,助力创新要素的流动和融合。

加快海外研发布局。大力培育具有全球资源整合能力的科技领军企业。鼓励企业通过战略研发合作、技术交叉许可、投资并购重组等方式提高海外优质资源配置能力。支持在创新资源密集的国家和地区布局海外研发中心,建设协同创新平台,利用国际人才、技术、品牌等资源,推动国际协同创新合作端口前移,鼓励开展离岸创新,积极融入当地创新生态,形成海外研发攻关、创新孵化,北京落地转化的国际循环路径。

打造高水平的国际创新合作承载平台。推进北京中日创新合作示范区建设,建设氢能产业创新中心,加强氢能技术研发与示范应用,深化知识产权国际交流合作。加快北京中德国际合作产业园开放发展,打造以新能源智能汽车、智能装备、工业互联网等为主的先进制造产业体系。推动中关村朝阳国际创投集聚区等建设。

(三)构建高质量的开放创新环境

释放“两区”政策叠加优势。深入开展规则、管理、标准等制度型开放,积极探索与国际先进水平对标的数字贸易发展规则,制定信息技术安全、数据隐私保护、跨境数据流动等重点领域规则,完善“规则构建+基础设施+应用场景”生态模式。推动在京设立国家人类遗传资源管理北京服务站。积极落实重大技术装备进口税收政策,开展技术转让所得税、知识产权税收等优惠政策试点。研究建立与完善国际数字产品专利、版权、商业秘密等数字贸易知识产权相关制度。

探索推动国际创新合作政策突破。探索国际创新合作的政策创新。健全鼓励外资研发机构发展的政策机制,持续吸引跨国公司在京设立实体研发中心。探索境外科研机构和科学家直接承担科技计划项目的新渠道、新方式。加大对国际科技合作类计划、专项、基金的支持力度,引导社会资本支持国际科技合作。积极探索科研经费跨境使用、境外职业资格认可、外资总部企业与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等方面政策创新。

打造全球科学思想和创新文化荟萃地。高水平办好中关村论坛、中意创新合作周、全球能源转型高层论坛、北京国际学术交流季等科技交流活动,打造品牌化国际交流平台。支持举办多层次国际科学会议、国际综合性科学中心研讨会、重点领域全球性高端峰会等国际会议,邀请国际知名高校院所、企业及机构,开展高层次国际学术交流活动。

十、深化科技体制改革,引领推动支持全面创新的基础制度建设

按照抓战略、抓改革、抓规划、抓服务的定位,持续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“放管服”改革,不断完善“服务包”制度,营造国际一流营商环境,更大范围惠及创新主体。充分发挥市场配置创新资源的决定性作用,以制度创新为突破口,全面提升科技治理能力和治理水平,推动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、国家服务业扩大开放综合示范区和中国(北京)自由贸易试验区“三区”政策叠加联动,打造支持全面创新的基础制度“升级版”。

(一)把中关村打造成为科技自立自强、高质量发展的引领区

开展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先行先试改革。发挥改革创新“试验田”作用,进一步优化创新创业生态,释放科教资源创新潜力、激发创新创业主体活力。在增强创新主体创新能力方面,探索激励企业加大研发投入、高校院所绩效考评、新型研发机构与高校联合培养紧缺人才等试点。在完善创新系统方面,探索开展技术转移转化专业人才职称评定工作,建设以促进研发创新为特点的综合保税区。在集聚创新要素方面,探索高端人才引进、上市高新技术企业股权激励所得税分期缴纳、资本支持创新便利化等试点。在优化创新机制方面,探索科技计划开放、科技成果评价、职务科技成果管理等试点。

探索适合数字经济发展的制度创新。推动数字经济立法,加强依法治理。探索建立符合数字经济发展特点的包容审慎监管机制,争取在智能交通、互联网教育、互联网医疗、数字内容等领域开展行业监管创新试点,持续关注数字货币、基因编辑、合成生物学等跨界新兴产业领域制度需求。探索“监管沙箱”制度,提供容错纠错的创新环境。建设北京国际大数据交易所,建立健全数据交易规则、安全保障体系和平台监管机制。探索建设隐私计算基础平台项目,以普惠金融、健康医疗、自动驾驶等场景应用为突破,进行垂直行业的数据供需对接,开展数据交易商业模式创新试点。

全面强化知识产权保护体系。推进本市知识产权相关立法,打通知识产权创造、运用、保护、管理、服务全链条,健全知识产权综合管理体制。支持企业加快海外知识产权布局。支持国家级知识产权交易机构建设,探索知识产权交易新模式。审慎规范探索知识产权证券化,促进知识产权市场化运营。

(二)深化政府科技管理改革

加快科技管理职能转变。切实把更多精力聚焦定战略、定方向、定政策和创造环境、搞好服务。进一步发挥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的新型举国体制优势。加强科技计划和政策的协调衔接。鼓励智库、协会、学会等社会组织力量参与创新治理,推进决策、监督、执行分离,提高决策科学化和民主化水平。

改进科技经费和项目管理方式。加快构建覆盖科技创新全过程的市级财政资金统筹机制。探索实行公开竞争、定向委托、“揭榜挂帅”等新型项目组织形式,加大对非共识项目的支持力度。在基础研究领域选择部分高校院所、医疗卫生机构,以及市自然科学基金试点开展科研项目经费“包干制”,赋予科研人员更大经费使用自主权。对试验设备依赖程度低的智力密集型科研项目,进一步提高间接费用核定比例和加大人员绩效支出激励。探索开展科研项目“里程碑”式管理试点,根据阶段性考核结果给予分阶段支持。

深化科研评价制度改革。坚持质量、绩效、贡献为核心的评价导向,全面准确反映成果创新水平、转化应用绩效和对经济社会发展的实际贡献。完善自由探索型和任务导向型科技项目分类评价制度。探索建立重大原创性、颠覆性、交叉学科创新项目的非常规评审机制和支持机制。健全科研事业单位绩效评价制度。

健全科技安全风险防范机制。坚持总体国家安全观,加强科技安全治理体系建设,完善科技安全预警监测机制,强化跨行业、跨部门科技安全风险联防联控,提高科技在重大安全事件中的应急反应能力。

(三)充分发挥金融对科技支撑作用

促进科技与金融深度融合。实施科技、金融与产业相融合的新机制。营造国际化的天使创投发展环境,做强北京科技创新基金,引导支持银行和保险、社保基金等长期资本参与科创企业投资,研究加大在税收奖励、风险补贴、份额转让与收益让渡等方面的支持力度,深入开展股权投资和创业投资份额转让试点,引导早期投资、硬科技投资和长期投资。探索并完善北京颠覆性技术创新基金新模式,形成支持颠覆性创新的稳定投入机制。建设高质量创业投资集聚区,积极吸引知名投资机构、被投企业、专业服务机构落户。

支持创新金融科技产品供给。支持科技信贷产品创新,探索建立符合科创小微企业特点的信用评估体系,引导银行、担保、保险机构等为科创企业提供低成本信贷融资产品。创新知识产权融资模式,加强投贷联动、投担联动、科技保险等金融服务模式创新。有效发挥资本市场作用,加强拟挂牌上市企业培育,支持科创企业发行上市、发债融资、并购重组。加快推进北京证券交易所建设。加强多层次资本市场间的互联互通。

积极推进金融科技创新试点。推进金融科技引领发展,支持金融科技底层关键技术创新,不断深化北京金融科技创新监管试点,积极开展金融科技场景示范应用,加快建设国家级金融科技与专业服务创新示范区。促进金融双向开放,深化中关村外债便利化试点,提高跨境资金流动自由度,逐步实现非金融企业外债项下完全可兑换。积极创建中关村科创金融试验区,探索完善金融支持创新体系,逐步形成与国际规则相衔接的金融制度和资金要素供给体系,打造首都特色的科创金融创新模式。

(四)优化惠及创新主体的营商环境

优化公平竞争市场秩序。对标国际营商环境,深入实施《北京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》,全面实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。完善公平竞争制度,发挥市场对技术研发方向、路线选择、要素价格、创新要素配置的导向作用。预防和制止排除、限制竞争的行为,维护公平公正、开放包容的创新发展环境,保障科技型中小微企业创新发展空间。

提升创新主体获得服务便利度。依托“两区”建设,优化创新环境,促进创新要素集聚。深化“放管服”改革,持续提升行政服务效能,打通科技政务服务办事堵点。深入推进“一网通办”,打造高效透明政务环境,实现科技型企业高频政务服务事项全覆盖,降低创新创业制度成本。实施敏捷治理,开展新技术、新产品、新模式、新业态包容审慎监管。

(五)加强科研诚信体系和作风学风建设

完善科研诚信体系建设。加快构建科学规范、激励有效、惩处有力的科研诚信制度规则。建立健全科研诚信承诺制、科研诚信案件调查处理、科研诚信信息记录、共享和联合惩戒等工作机制。建立健全以诚信为基础的科研活动管理和内控制度。广泛开展科研诚信宣讲教育和培训,使恪守诚信规范成为科技界共同理念和自觉行动。

推动科研作风学风持续改观。倡导学术民主,鼓励年轻人大胆提出学术观点,积极与学术权威交流对话。大胆突破不符合科技创新规律和人才成长规律的制度藩篱。前瞻研判科技发展带来的伦理挑战,完善伦理审查规则及监管框架,建立健全科技伦理治理体制。推动作风学风建设常态化、制度化。

弘扬和践行新时代科学家和企业家精神。弘扬“两弹一星”和探月精神,推动科学家精神宣讲进校园、进课堂。鼓励科技工作者发扬爱国精神、创新精神、求实精神、奉献精神、协同精神,以及甘为人梯、奖掖后学的育人精神。支持培育一批“产业报国、包容失败、勇于创新”的企业家队伍。

十一、保障措施

(一)组织保障

加强党对北京国际科技创新中心建设的领导。在北京推进科技创新中心建设办公室“一处七办”机制下,推进跨层级、跨领域重大改革、重大项目、重大任务统筹实施。发挥市科技领导小组作用,加强对在京相关机构建设和保障工作的统筹协调。统筹推进本规划和国际科技创新中心建设战略行动计划、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发展建设规划落实。成立北京科技战略决策咨询委员会,建立开放多元、广泛参与的科技战略决策咨询机制。

(二)政策保障

加强顶层制度设计,加快形成更有竞争力的国际科技创新中心建设创新政策体系。建立健全政策实施效果整体性评价制度,支持创新主体常态化全程参与政策制定,提升创新政策科学性、时效性和协同性。健全创新政策落实机制,打通政策落地“最后一公里”,切实提高创新主体获得感。

(三)条件保障

加强部市财政资金科技投入联动机制,积极争取重大科技项目、重大科技基础设施等国家创新项目在京落地。加大市级财政资金投入力度,重点支持规划涉及的重大平台、重大工程、重大项目落地实施。支持企业出资与市级财政资金联合设立科技项目,鼓励非政府引导基金出资的社会私募基金投资本市科技创新项目。探索重大科技创新项目“一事一议”支持机制。强化国际科技创新中心网络服务平台建设。加强土地和空间资源支撑力度,为重大科技项目提供保障。

(四)组织实施

建立协同推进机制,制定规划任务实施方案,分解规划目标和任务,明确责任和时间安排。建立规划动态调整机制,若规划实施推进过程中确有不可抗力等因素,允许动态调整。建立规划监测评估机制,开展规划实施情况动态监测和规划实施中期、末期第三方评估,将规划实施评估作为规划调整和制定新一轮规划的依据。建立规划实施督查机制,定期向社会公布规划实施完成情况。广泛开展规划宣传,让规划目标任务深入人心,凝聚各方力量积极参与规划实施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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